
中访网数据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审议通过新版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,该制度明确独立董事需占董事会成员至少三分之一,且须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。新规要求审计、提名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证劵配资,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必须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。制度强调独立董事的独立性,禁止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任职,并规定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。独立董事被赋予特别职权,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。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,并承担相关费用。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,原制度同时废止。此举旨在完善公司治理,保护中小股东权益,提升决策透明度和专业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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